5月24日,新京报“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潜入医院商店”系列报道的涉事企业——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在官微上列举15项证据,以证明其旗下涉事产品“黄疸期小肽配方粉固体饮料”等产品的生产合法合规。
然而,对于该固体饮料是否取得特医食品注册资质、青岛金大洋是否具备特医食品生产资质、作为固体饮料产品为何以“医用奶粉”的名义在医务渠道售卖等关键性疑点,金大洋乳业均未提及。
举15项证据称生产合规
自5月6日起,新京报记者以过敏患儿家长身份走访调查发现,标称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具有一定功能性质的“配方粉”在一些医院院内商店售卖。这些“配方粉”实为固体饮料,均未取得特医食品的注册资质。
报道刊出后,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和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对金大洋乳业进行了调查。
5月18日,金大洋乳业发布公告称,对2017年5月15日-2019年5月13日生产的“黄疸期小肽配方粉和多种食物蛋白过敏期氨基酸配方粉系列”产品启动三级召回,召回原因为“标签不合格”。
同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对于金大洋乳业涉事产品标签外的其他问题仍在调查中。
5月24日,金大洋乳业再发声明,列举15项证据证明其涉事产品“黄疸期小肽配方粉固体饮料”以及旗下“乳蛋白过敏期小肽配方粉固体饮料”“多种食物氨基酸过敏期氨基酸固体饮料”的生产合法合规。
这些证据包括:有医学、营养学的理论基础,有临床效果验证和循证医学证据证明,有科研项目运行和科技成果评审,有山东卫健委批准的企业标准,有原青岛市食药监局批准的生产许可,有蛋白水解工艺等等。
核心疑点并未作解答
不过,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对于旗下固体饮料涉嫌冒充特医奶粉宣传的几大核心疑点问题,金大洋乳业在声明中均未明确解答。
比如声明中称金大洋乳业旗下相关产品有医学、营养学的理论基础,有临床效果验证和循证医学证据证明,但却并未说明相关产品是否取得了特医食品注册资质。
金大洋乳业还称“愿同一切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名称、属性、特征和违反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经营规范的行为进行坚决斗争”。但新京报记者此前就发现其频繁以“青岛金大洋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有限公司”的身份密集参加婴童展、儿科学术会议。
此外,在宣传上,作为固体饮料,金大洋特能舒疸黄疸期小肽配方粉包装上标示“黄疸期”“高胆红素血征黄疸期营养支持”等功能性暗示和宣称。
金大洋官方客服及渠道销售人员介绍产品时均称其为“特配粉”和“医用奶粉”,可替代婴幼儿配方奶粉等。
对于此类宣传现象,金大洋乳业并未解释是否正常、合规。